将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印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

稿件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4-29 00:00:00

    近日,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方案》,将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。

  志愿服务,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,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。2013年以来,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省委号召,建立志愿者服务队,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并将学雷锋活动常态化、规范化、机制化,大大提升了机关党员干部、职工的素质。

  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是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树立志愿者服务理念,弘扬志愿者精神,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,进一步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,广泛普及“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”的志愿服务理念,通过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行动,在全社会形成“我为人人、人人为我”的浓厚氛围,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,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,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、传播者。

  方案指出,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成立志愿者服务队,要在省文明办、省直工委文明办的指导下,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,由机关工会牵头组织开展活动。活动时间将围绕传统节日如春节、元宵节、清明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重阳节以及3月5日学雷锋日、3月8日国际妇女节、5月1日国际劳动节等节日开展。

  方案规定,志愿者参与的条件是:具有从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;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;能履行本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规定。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是:面向社会、面向群众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,开展“邻里相帮,邻里相助,邻里相悦”,关爱他人、关爱社会、关爱自然。

  方案要求:(一)要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。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,带头参加活动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,制定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,要精心组织开展活动,确保主题鲜明、活动不断、效果明显。(二)要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加强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态、安排部署以及有影响的活动事项的宣传,积极选树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内部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,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活动。(三)要统筹兼顾,注重实效。要妥善处理好志愿服务活动和日常工作的关系,要求每个志愿者每月参与志愿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。(四)要健全机制,确保长效。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,列出年度计划,结合志愿服务项目作出公开承诺;要将志愿者服务活动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,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,不断提高志愿服务队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水平。要结合各自实际,各展所长,发挥优势,将开展一般社会志愿服务与开展专业社会志愿服务结合起来,灵活多样,尊重志愿者意愿,注重实际、务求实效,不搞强迫命令,坚决反对走过场、搞形式主义。要建立机关志愿服务队活动情况台账,对每一次开展的活动内容、参加活动的人员、活动成果进行登记。要给志愿者个人发放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志愿服务活动证”,记录参加活动的时间、内容等。要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,将志愿服务活动同各部门及机关的年度考核相结合,使积极参与活动、奉献爱心的志愿者,在同等工作业绩条件下优先受到表彰。